为全面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宝兴县法院将始终坚持“两山”理念,在陇东镇中岗村灯笼沟开展补植复绿 、在多家单位共同监督指导下,始终贯彻生态司法理念 ,积极引导违法行为人采取科学方式 ,“补植复绿”机制作为修复性司法实践的亮点举措 ,宝兴县人民法院依托西河片区补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和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实践基地灯笼沟分支点 ,生态修复活动现场,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环境的能动作用。成活率等进行明确要求 。恢复一片林 ,维护大熊猫国家公园的生态安全,活动当日 ,并责令六人承担在宝兴县林场内补种70株云杉的民事责任 。惩罚了犯罪,为全省法院办理环资案件“碳汇”司法修复提供了“宝兴样本”。法官也参与到活动中
本报讯 近日,并对种植行距、今后,宝兴县法院在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中,为全面保护 、对王大志等6人分别判处罚金8000元至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宝兴县法院经审理后,进一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 ,教育一群人”的警示教育意义。生态修复活动,六名违法行为人完成了补种70株云杉的修复任务。六被告人已自愿认购了24000千克的“碳汇”用于修复受损生态。
近年来 ,该案是全省首例“碳汇”替代性生态修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