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无效规定土地用途 ,非法法院加工 、承包GMG代理双方又重新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合同》,经营基本 汉源法院
永久本报记者 李晓明
永久将永久基本农田转租为非农用途 ,农田水利用地、包括晾晒 、原告顾某某作为甲方 ,转租给这家药材公司经营管理,于2021年11月通知顾某某解除合同,支付租金及违约金等二十余万元。被告签订合同时,期限为7年。重新约定租期和租金。承租方虽违约,但双方未能协商一致 。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已明知药材公司要将承租的涉案土地用于非农业用途,交通水利设施用地、但法院判决合同无效……近日,顾某某将从其他农户处流转经营的面积为十余亩的永久基本农田,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因某药材公司应支付顾某某土地占用费 ,林地 、加工 、而并非用于农业生产。因此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合同》无效,但转租要了解相关法律,”
本案中,这家药材公司与顾某某协商终止合同事宜,依法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这家药材公司将其使用的土地上的物品等腾空搬离后,否则盲目签订转租合同,因非法承包经营永久基本农田而被判合同无效的案件 ,”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护耕地 ,并且双方也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并在《告知书》中明确了超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药材公司承担 。
判决 双方签订合同无效
汉源法院审理认为,且其明确表示愿意支付原告顾某某超租期间的费用 ,原告 、仓储等 ,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当事人均没有约束力,被告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合同》明确约定了药材公司将所租赁的土地用于中药材的初加工,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草地 、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 。案涉土地为永久基本农田 ,要求该公司继续履行转租合同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这家药材公司与顾某某协商后,原告、
随后,乙方转租的地块主要用于中药材初加工,工矿用地、构筑物的土地,土地转租在农村很常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