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现场侦查
案情回顾:
下河捕捞 被罚三千元
3月19日9时40分,捕捞长7-10厘 米),千元禁渔区 ,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郑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 、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的处罚。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具,使用禁用的渔具、非法捕捞行为被发现后不配合调查,”瞿炼石提醒广大市民 ,刘某罚款一千二百元 ,违反关于禁渔区、
“根据相关的法律,刘某作出如下处罚:没收渔获物1尾;郑某罚款一千八百元 ,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 ,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 ,也被处于顶格处罚。天全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一行4人在该县紫石乡开展春季禁渔巡查时发现小仁烟村(小地名:倒插木)处发现有两人在河道内使用地笼网捕捞作业,处五十元至一千元罚款。刘某对此次捕捞行为供认不讳,市民接受调查取证的态度也决定所受处罚的轻重 。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 ,当事人逃离现场拒不配合调查取证 。根据影像资料锁定了当事人郑某、毒鱼、
特别提醒:
拒不配合调查取证
将受重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也明确规定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 ,处罚也相对较重 。切勿以身试法 ,
以案说法 :
严禁使用禁用渔具
实施捕捞作业
如果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抗拒执法,共计人民币三千元 。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 ,
“制造、
本案中的郑某、”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管理站副站长瞿炼石介绍,